1、本专业必考课共有15门课程,其中笔试统考课4门(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英语(二)4.设计原理),实践课11门(5.设计素描、6.设计色彩、7.计算机辅助设计、8.艺术设计基础、9.平面广告设计与制作、10.编排设计、11.字体设计、12.系列书籍装帧设计、13.网页设计、14.VI设计、15.艺术设计毕业设计)。
加考课3门(1.设计基础(笔试)、2.素描(实践)、3.色彩(实践)),跨专业报考的学生需要考3门加考课。
选考课3门(1.设计美学(笔试)、2.设计调查(实践)、3.装饰表现(实践)),不考英语(二)的学生需要考3门选考课。
2、考试合格科目分数长期有效,不合格可以重考,重考次数不限。修完考试计划中所规定全部课程和毕业论文答辩合格即可毕业。每年6月和12月两次毕业申请机会。本科毕业后(以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为准)半年内,学位英语考试合格可申请获得艺术学学士学位。
3、课程的报考时间一般在考试前的两个月左右,具体时间学校将统一通知;考试时间:笔试课程的考试时间是每年1月、4月和10月三次考试安排,实践课程的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期末。
4、本学期本班没有开课的课程,若考试计划中有该课程并且和已开课程不冲突,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报考。但教材需要另行购买,学校只按实际开课情况按学期发放教材。
5、如有已通过自学考试的相同名称和代码的课程可申请办理转考手续;请在每学期报考时向班主任说明并提供申请转考课程的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6、外语专业专科毕业生(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已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者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笔试合格成绩以上的可申请免考课程英语(二)。
7、学位英语考试是获得学位证书的必考课程。学生获得以下成绩之一的,可以用作学位英语成绩申请获得学位,①深圳大学自行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合格成绩、②全国英语等级考试3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③原广东省统考的学位外语考试合格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