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师通知,广东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课程、互认课程成绩、互认课程学生学习情况表录入和上报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加强成绩等数据录入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实践考核课程、互认课程成绩和“互认课程”学生学习情况表,由各分校高职高专教学点在奇大系统录入完成,操作流程见附件1,网址:http://admin.qidaedu.com。
二、实践课程、互认课程成绩和“互认课程”学生学习情况表录入时间:2022年10月12—25日 (特别提醒:参照广东省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本次实践课程上报科次,不得超过5门(含毕业论文),成绩和学习情况表导入必须和学生在奇大系统中的姓名、专业代码、准考证号等信息一致)。
三、各分校高职高专教学点在奇大系统进行互认课程差异性补偿教学的,学生互认课程学习情况数据均在奇大平台自动生成,无需录入。如不是,各分校高职高专教学点在上报互认课程学生学习情况表前,首先须在奇大系统按照“差异化学习操作指引”,如实完成各互认课程差异性教学补偿计划安排表的填写,然后再导入学生的互认课程学习情况。同时,需确保互认课程学生学习情况表与互认课程成绩上传数据的一致性。否则,华师将不能上传考生互认课程成绩到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省自考系统有设置,先上传考生的互认课程学习情况,然后才能上传考生的互认课程成绩)。
四、1、上报实践课程根据开课计划上报2022年6月份左右组织考试的实践课程,报考费37元/科,要录入数据库。必须缴纳2022年秋季学费。
2、上报互认成绩的学生为2021春季还未上传互认成绩且专科在籍的学生,报考费37元/科,要录入数据库。上报互认成绩必须交满2年学费。
五、1、华师将根据各分校高职高专教学点在奇大系统上提交的数据上传到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并将打印上报的实践课程、互认课程成绩数据,加盖华师自学考试办公章寄给合作单位,后由各分校高职高专教学点再加盖高职高专院校公章寄回华师留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各分校上传完成委考、实践、互认课程的成绩后还需要填写《华南师范大学自考委考、实践、互认课程成绩上报汇总表》(模板见附件)电子版交于考务部何丽萍。
六、我校将严格执行以前的操作规定,各合作单位学生的互认课程、实践考核课程成绩一经上传,华师将收取该生的学费分成费用。
七、实践课程本批次是202205,互认课程和学习情况表是202211(切勿弄错批次)。
凡因各分校高职高专教学点未能按时上传成绩而导致成绩录入工作延误,或因上报名单错误导致漏报或多报等情况,后果由各分校高职高专教学点承担,华师概不负责。请各分校高职高专教学点在上报成绩时,认真做好名单审核和校对工作,确保成绩录入的准确性。
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考务部何丽萍。
教学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2日